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下,当初人家买房征信有问题,借我们名义买房的,除了房贷还有别的贷款,现在她房子卖了,房贷还了其余的每月还宽都不及时,让她还钱老是拖欠,现在我想让她全部结清,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想请问这个官司我能赢吗?如果我告她诈欺可以追回钱吗?
2025-01-21 19:3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确实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和挑战。首先,如果您认为对方欺诈行为,那么在起诉之前,您需要确保您的证据足够有力,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情况下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要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书面或口头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 被骗方提供的证据,如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等; 相关证人证言或视频音频资料; 其他能够支持被告欺诈行为的相关证据。 其次,即使您已经证明了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但仍然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欺诈行为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即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提起诉讼。因此,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策略。 最后,尽管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但是如果您有足够的证据并坚持正义,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途径来解决问题。这包括但不限于调解、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注意,具体操作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