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年多钱与人未婚生一女后和平分手,与现男友怀孕四个多月,我和男友准备结婚领证的时候,男方父母以我剖腹产只有一年多为由强烈要求我引产(我未婚先孕包括剖腹产时间和风险男友在一开始都是知情的,我们检查过,咨询过医生,宫口恢复情况好,按时配合检查,生下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并不能担保我今后生育问题,男方迫于家人压力,也想选择打掉,但是只出手术费,我可以要求索赔吗?现在家人都知道我们的事,对我名誉上,身体上,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我可以要求男友赔偿吗,赔偿多少合理?他月薪7300。
2024-10-27 00:18首先,您和前男友之间的关系已经结束,您的决定是基于您个人的选择和个人健康考虑。关于当前男友的要求,如果双方都同意终止妊娠并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您可以要求补偿或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您所受的实际损害来确定,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心理痛苦、社会影响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也需要考虑到保护自己和孩子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