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隔壁修建中的大楼压裂。期间村上和镇上进行过处理调解。没有结果后,我通过信访渠道最终得到了县里城建局的答复意见,他们捏造事实,并将乡上和镇上的处理意见说成是他们也有参加并协助了他们。城建局这样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还是什么?
2024-10-23 14:52您的情况涉及到土地权属纠纷,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您提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行政复议。在收到行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作出该行政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诉。对于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查,对复查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诉讼。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仍然不满,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