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开车,一名驾驶员,事故甲方(我),事故乙方。本人驾驶一辆公司的东风小康。向右转时与乙方摩托车发生刮擦,至乙方右臂骨折。医疗费约30000元,后来当地交警副队长判处甲方负主要责任。原因是我为让行右车道直行车辆。判处乙方车辆为次要责任。但是乙方没有驾驶证,摩托车也未上户。我请教律师。这个责任的划分是否正确。
2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事故是由于您在向右转弯时与另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的。这起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认定和分配。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则应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相撞; 驾驶人无证驾驶或者醉酒驾驶; 机动车超速行驶、闯红灯、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逆向行驶或者倒车、掉头造成碰撞; 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法停车、非法变道等情形。 对于您的案件,由于乙方摩托车未上户且其驾驶人无驾驶证,因此乙方向您方承担的主要责任是合理的。然而,鉴于乙方摩托车未上户的情况,甲乙双方可能需要就赔偿事宜协商解决。建议您与乙方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并确保证据充分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