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下班的途中被电动车撞了,对方的全责。单位不负责。
2025-03-02 02:52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您妻子受伤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是全责的话,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以备日后处理案件时使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