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一起交通事故照成左大腿皮肤撕裂伤32针,没有伤到骨头和肌肉和精,我老公用摩托带的我和对方皮卡车相撞照成我受伤,交警划分责任为对方司机50%我老公50%我是伤者我无责,对方司机有保险一万块钱以内医疗费对方保险公司出,超出部分按责任划分,而我老公没有保险,住院期间对方只垫付了6000元医疗费而且没来看过我和主动问过,一直是我老公在护理我,我老公垫付了4000元医疗费,评残鉴定评不上,住院40天,伙食费产生了5000元,有发票,我是无责,对方司机和我老公是同责,问对方司机和我老公是不是应该全额补偿我5000元的伙食,因为我流血过多平血,出院证明上有加强营养,有伙食发票,对方司机和我老公是不是应该
17天前您提到的案件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包括事故责任认定、医疗费用赔偿以及伤残评定等。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事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对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即70%),则他需要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保险条款。 -您的丈夫是否有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没有,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按照其承保限额进行赔付。如果您丈夫已经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用,并且对方保险公司已理赔6000元,这可能是您丈夫应得的一部分赔偿。 残疾赔偿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如果评残后无法评定等级,则可以考虑参照上一年度的标准来计算。 伙食费。 -如果您的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营养不良的情况,医院开具的加强营养证明中提及加强营养并提供了相应的伙食费发票,那么这部分费用是可以得到合理补偿的。 综上所述,具体的责任分担和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沟通,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