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住房,离婚时协议归女方并过户,一年后债权人起诉分割房产,原因是婚姻存续期间曾借钱给男方投资。女方并不知情,请问这合法吗?房子是在男方借债前购买
1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确实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投资,并且没有征得妻子的同意或认可,则该投资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是基于这种投资而产生的,那么债权人在起诉时有权要求分割房产作为还款的一部分。然而,是否能够成功主张权益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债务的真实性质和目的。 涉及的投资的具体情况(例如,投资的目的、收益等)。 妻子对上述投资知情的情况。 法律上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以及其适用性。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考虑咨询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加准确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