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汪小芬,一名即将步入大学的学生,我于8月22日,由于好朋友QQ被盗,好多朋友都不知情,添加了新的微信,给那人发了红包,以每次200元,发了11次,现在公安局已立案,我想问一下,假如警察抓不到那个骗子,我们的损失,陈紫薇有责任对我们进行赔偿吗?
15天前尊敬的汪小芬同学。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的好友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将您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从而导致您遭受经济损失,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问题,“假如警察抓不到那个骗子,我们的损失,陈紫薇有责任对我们进行赔偿吗?”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认为警方无法追究该人刑事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等。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在此提醒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注意保护好证据材料,并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个人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学业有成,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