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去年有个人找我们说是我们给他贷款,他没贷款可收到了传票,我朋友当时没收到,在今年7月份在济南高新区法院审理,我朋友跟他说清楚了,这个贷款担保合同书上的字不是他签的签的以为没我们什么事了,这几天有收到了一张传票说是让证据交换,要开庭审理,可是我的朋友没去,请问如果不去会不会缺席判决,如果是缺席判决的后果会怎样?
15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朋友可能被起诉的情况,如果您朋友没有按照规定出庭应诉,可能会导致案件的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但不会考虑到原告或被告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 如果您的朋友没有参加庭审,并且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法庭可能会根据现有证据作出裁决。缺席判决的结果取决于法官根据现有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为借款合同无效,或者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等。 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的朋友尽快联系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如果有可能,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达成和解,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