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们签了三年合同,可是公司前几天说要撤柜,离月底撤还有十多天时候说的应该赔偿我们吗?
2024-10-13 02:42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在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擅自解约,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由于是因公司的行为导致您的离职,还可能存在一定的赔偿请求权,例如您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给您带来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请您尽快与公司沟通,明确对方的态度及具体的处理方式,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