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7号晚上7点签订租房合同,合同期是12月6号生效,11月8号晚上6点我告诉房东我不想租房子了,中间隔了不到24小时,房东坚持不退钱,请问我能如数要回我的钱吗?
2025-02-26 00:59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包含违约金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期限内,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在这个案例中,您已经明确表示不再愿意租用房屋,并且告知房东您的决定。因此,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房东有权要求您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在支付违约金之前,您应该与房东协商,了解具体的违约行为和计算方法,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