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内蒙古正蓝旗一处自建平房,房屋使用超过30年土地297平米性质为划拨,房屋占地82平面,持有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今年涉及棚户区改造,改造方式为按平米置换等量大小楼房,土地不补偿,房屋不可以货币补偿。请问这种补偿形式是否违法。应用那种方式维权。
2024-09-08 18:37您好!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房屋位于内蒙古正蓝旗,并且使用了超过30年的土地,这可能意味着该地区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政策限制。其次,关于您的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的计划中,按照当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土地和房屋,通常会进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等方式。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补偿标准发生变化,因此建议您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时,详细询问具体的补偿方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维权之用。 至于您提到的土地不补偿的问题,这需要结合当地的拆迁政策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政府在拆迁前已经明确告知了所有相关方,包括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那么这样的做法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补偿标准不合理或不符合规定,可以考虑向有关机构申诉或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您对房屋安置有异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