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8年与鸦鹊岭书林纸业定立联营协议书,期限二十年,我为乙方,乙方挂靠甲方共享甲方现有公司合法证,照。每年按时交纳了税费,现在环保说我不合法,要取缔乙方,说是无效合同,现我要求甲方反还我上交钱。
2024-06-24 21:4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鸦鹊岭书林纸业签订的联营协议书,如果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并且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包括按时交纳税费等,则您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环保部门提出合同无效,可能是因为您的业务活动不符合环保法规要求,但这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环保部门的决定是基于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您可以首先与甲方协商,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并根据法院的判决要求甲方返还财产或进行相应的补偿。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合同文本、支付凭证、环保部门的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