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个朋友借我两万九千四百元整,说好2017年12月31号还,现在没还,我能起诉他吗?
29天前您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8条的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因此,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其偿还借款。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您的债权,如借据、转账记录等。同时,建议您尽量收集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并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以确保诉讼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