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就是想问一下,父亲房子赠予我,我现在往回迁户口,可是有我哥的孩子户口在父亲名下,父亲,我哥都死了,派出所说把我哥的孩子户口和我在一起,还得孩子她妈同意吗?派出所说让我嫂子写个同意书,她不写,现在超我要孩子的地,还要他爹的地,就是在问一下,孩子他爹死了,孩子能继承他爹的地吗?我的户口能迁回来吗?为啥派出所还要那么证明
2025-05-10 01:10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以下解答。 房屋赠与的法律效力。房屋赠与是个人财产的一种形式,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了受赠人,且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则该赠与合同有效,受赠人有权取得房产。 孩子户口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迁移需由户主或户内成员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果您要将户口迁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您需要先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迁移的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并等待审批结果。 孩子能否继承遗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父母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中未指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可能会被其他亲属继承。因此,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派出所的要求。派出所可能是因为担心您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存在问题,所以要求您和孩子母亲签署一份同意书。这通常是为了确保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不过,您可以直接与派出所沟通,了解其目的和细节,并争取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