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一下是不是属于小区公摊面积里都应该有绿化带?如果开发商不经业主同意就把绿化带改成车位,并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这样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2025-02-27 10:18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区的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如果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公共绿地为停车位并收取停车费,可能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开发商整改。 如果开发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等,以证明开发商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