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小区规划没有垃圾厂。现在物业要建设垃圾厂 小区内业主都不同意。请问物业有违法没。另外更换物业需要走什么程序
2025-09-21 00: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因此,在小区内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并非必须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 关于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如果该物业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该物业公司协商解决。尝试通过与物业公司进行直接沟通,提出自己的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案。 向物业管理部门投诉。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由其介入协调解决。 向相关部门反映。如涉及公共安全、环境等问题,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在更换物业公司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同时,建议业主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