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给我拿的钱放高利、他得三分、四分、五分不等、有得打欠条了、有得没打条、一共50万元、现在放出去的钱我已经都收回让我赌博输掉了、请问我够成咋骗罪吗、而且他还是公务员,有得钱是他朋友出的、我给他朋友也打欠条了、他朋友的钱有十几万、他们要起诉我、我能构成咋骗罪吗!
2025-07-31 16:12首先,您提到的朋友涉嫌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确实存在欺诈行为,并且已经导致了财产损失,那么这可能构成诈骗罪。但是,由于您在文中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您的朋友实施了欺诈行为,因此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诈骗罪的定义和标准。 其次,如果您确实遭受了财产损失,建议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援助。同时,注意保存好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 最后,如果您的朋友真的向您提供了借款,并且您最终因赌博而输光了这些款项,这种情况也可能涉及到不当得利或侵占他人财产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返还所欠款项。 请注意,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