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处个对象,他花了我的钱,现在他不给我了,前提是我不是曾与的。请问我能告他诈骗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您与他人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并且对方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您不应该将该债务视为诈骗行为。此外,如果您的对象没有恶意欺诈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拒绝还款,则不应将其视为诈骗行为。 因此,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向公安机关报案,由警方进行调查处理;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剩余款项。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