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曾经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而且被注销驾驶证的,现在有4年了可以重新报名考驾驶证吗?需要出什么样的证明?或者是要什么样的程序才重新考驾驶证?
2024-09-04 19:21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的规定,申请人因交通肇事逃逸受到刑事处罚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五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您在2016年6月之前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并且在2017年6月之前被注销过驾驶证,这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中关于“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对于您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刑事责任是否已经消除。 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体检报告等; 到当地车管所或交警队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需要参加由车管所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课程; 在通过所有审核后,向车管所申请恢复驾驶证。 请注意,具体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车管所或交警队获取详细信息。同时,由于涉及法律责任,建议在准备申请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不会触犯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