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私企连续工作20年,社保是从2006年4月份开始缴,但没有证据能证明有20年工龄,现在企业倒闭,请问他该怎么赔偿我,如果按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是赔20个月工资还从2006年开始算工龄补偿呢,
2024-09-04 17:42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您可能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关于补偿的问题,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要求其补发自用工之日起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您工作年限计算)和赔偿金(因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法律适用及赔偿标准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同时,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