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厂里上班一个多月了,我因为怀孕不能从事那个工作,所以向老板辞职,然后老板说不好招人为由不给我结工资,请问我要怎么走程序?
2024-09-04 16:4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工资。 您可以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举报,请求其调解;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如不服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剩余工资的义务。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同时,在处理任何争议时,应当尽可能地采取和平方式解决纠纷,并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