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在原来单位工作干了10几年,由于没有保险离职了,离职后到现在4年,今年单位给员工补交了5年。我们现在有没有办法追回保险的补交情况?
2024-09-04 18:20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复杂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您的亲属因某种原因未能及时续缴社保费,可以向原单位申请补缴。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单位已经补缴了5年的社保费用,并且目前处于补缴状态。这意味着,虽然补缴的时间比正常缴纳的时间晚了一些,但已经弥补了之前的不足。如果您认为补缴的行为是合理的,或者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剩余年限的社会保险费用,您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此外,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缴费凭证、补缴申请书等,以备后续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或申诉时使用。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遇到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其他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