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就是我昨天租的房子,签协议的时候,房东给我说他事先缴纳了6个月的物业费,1.9元平方,我今天去问物管,物管说的这个房产现在免两年物业费而房东事先收了我接近4个月的物业费!然后我们的协议上我看到了这个,我本来缴纳的是700押金,他上面写的押金2800元。我觉得这个房东太过分了,可以以后退押金叫他退2800元吗?协议双方都签了字的,麻烦你们帮我看看这个协议的押金有效吗
2024-08-28 23:3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并且确认与实际收到的支付信息是否一致。如果存在任何不明确或争议之处,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审查。 如果您发现房东收取的物业费用明显高于市场水平或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合理),您可以要求房东退还超出部分的费用。此外,您还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关于押金的规定来处理押金的问题。一般来说,押金应该在租赁结束时退回给承租人,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押金的保留时间。 最后,请确保所有沟通和交易记录清晰并保存好证据,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解决。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