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款买房,首付已经交完已经过户万,银行还没放尾款。现在已经住上买的房子,以前的房主要我交房租,请问合法么
2024-11-04 04:30您提到的情况涉及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您已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并支付了全部首付款的情况下,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您。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拖欠租金,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在您已完全履行购房义务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房东主张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或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等。同时,建议您与房东进行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具体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