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二手房一套,与买房人签订贷款买房合同, 合同条款中双方没有约定贷款不成,以现金支付的具体时间,请问,买方在以欺诈贷款不成的情况下,买方要用现金支付的形式买房、继续履行合同,我有权不卖吗?谢谢
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明确约定贷款不成时的处理方式,则视为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即应当按照实际交易习惯或者公平原则来确定如何处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拒绝出售房屋给对方,并且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受到了欺诈,建议及时向有关机构进行投诉或提起诉讼,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