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12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合议庭调解分居期间孩子跟我,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孩子抚养费,男方签了调解书但是没履行,男方在事业单位工作名下有一套商品房。请问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5-04-26 17:49您提到的案件涉及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如果您认为对方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的责任,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步骤如下。 将对方列为被执行人,并提交相关材料至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后会进行立案审查,并将相关材料转交执行人员; 执行人员会对对方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其有可执行的财产,则可以依法采取冻结、扣押等措施; 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调解、协商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诉讼程序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在执行过程中,也应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对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