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了,当初说的是假离婚,但是经过明证局办理的,现在他真的不想过了,所以也就成真离婚了,离婚时,他说每月给抚养费3000,因为我一个女人现在没工作,而且还要承担房租水电气开资,找几份工作时间都安排不好,每天早上要送孩子,晚上还要接,所以我工作晚班就没时间接,从2016.6.1开始到2017.2.30号总共差抚养费,5600元,我现在起诉他,可以吗?
2024-08-19 19:03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协议。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尝试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此案件。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获得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