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离婚方面的问题。我弟弟和弟媳准备协议离婚,他们有一个饭馆,我妈妈在饭馆里帮了他们十年,没一分工资,现在要离婚了,饭馆分给我弟媳。我想请问这次离婚我妈妈有权利收回一点报酬吗?
2024-08-19 17:37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妈妈有权要求收回部分或全部报酬。这是因为她为饭馆工作的时间较长,并且没有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不过,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依据双方的协商结果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建议您与您的弟弟、弟媳及他们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对方的意见和主张,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