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临街门面,有正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政府委托的评估公司对装修也进行了评估,派发了评估单,还有每平方一次性300元停业误工费,现在房东以不能租赁为由扣押每平方300元误工费,请问拆迁门面房对承租人的赔偿有什么法律依据
8天前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人应当按照评估结果给予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如果拆迁人在未告知被拆迁人的情况下就直接扣留了拆迁补偿款中的部分费用,可能涉嫌违约。建议您尽快与拆迁方沟通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多扣留的款项,并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要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