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与丈夫共同生活二十年,婚后有自建房一幢、家庭轿车一辆、银行存款50万。现因夫妻感情破裂,我想尽早走出这段婚姻。于2018年1月起诉离婚,在之前2017年四月双方闹离婚时,丈夫逼我把银行存款转存至儿子名下,今我第二次起诉要求分割我们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银行存款还可以吗?分居2年了,写上诉讼请求里面
2026-01-01 17:11在您提出离婚申请并被受理后,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您的诉求是否合理。关于您的情况,由于银行存款是您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且已明确表示不主张该部分财产,因此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这部分财产应该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如果在第二次起诉中,您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丈夫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您对婚姻的信赖和情感,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表明您不再信任或依赖于他,那么可能会影响法官判决的结果,从而增加获得银行存款这一部分财产的可能性。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基于一般性原则,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意见。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建议,请咨询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