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1965年盖了一幢房子,我有兄弟3人,姐妹2人。父亲于1974年过逝,母亲带着5个子女艰苦度日。1980年至1985年,一家人对房子进行了修缮。大哥于1981年结婚,大姐于1983年出嫁,1986年按3兄弟分成3家:大哥已成家自然为一家,二哥己达成人但未婚独自1人为一家,与母亲、二姐3人为1家。房子则按3兄弟分,每人分得5间房,老大因贡献多则多分一些附属房。1992年,大哥拆掉其2间旧房和附属房,另建新房。1999年,二哥在所分旧房的基础上加高扩建了2间房。2010年大哥为旧房办理了房产证,户名写着3个兄弟名字。2017年政府要征收此房。大哥控制着房产证,要求对该房按3分重新平均分咋办
2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继承权和房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并享有相应的份额。 关于房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等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处理。如果您的父亲去世时,您是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您可以依法获得该房产的一份或数份。如果您没有继承权,那么需要考虑是否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大哥的行为,他拆除旧房并新建新房的行为构成了对自己财产的处分行为,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法规和合同法。因此,在处理房产分割时,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家人协商,以达成共识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