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药店买了药,没有给开收据和发票,由于身体原因一直没有用,今天用的时候发现药物的使用说用书有限保质期限是两年,外壳包装有效保质期限是三年,真怕用了有什么副作用,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2024-09-05 08:57在您购买药品后,确实需要保存好相关的收据或发票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没有收到这些文件,您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提供帮助。 此外,如果您对药品的质量有疑问,建议及时联系药品生产者或者销售商,询问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考虑退货或者更换其他同类型的产品。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药品已经过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强烈建议您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寻求医生的专业意见,以便进行必要的治疗或调整用药方案。同时,您也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退换货或者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务必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及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