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是王,他出授权委托高全权办理房屋的交易。在我们过完户,拿到不动产证,装修过程中,有一天有要账的找上门,说王欠他们的钱,现在找不到他人了,就找到了他房子这儿。我们告诉他们这房子我们已经买了,手续全都清了。他们说王当初借钱时候和他们签过协议说还不起钱的时候,他们有权将房屋出租。现在我想问,优先受偿适不适合我们这个情况,他们签协议在先的。我们买房子时候不知道有这种事。
2024-09-05 09:4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与转让必须经过合法途径,即买卖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存在任何争议或者纠纷,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解决,而不是擅自采取行动。 关于您提到的“债权债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王)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该债权可以依法主张对房屋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债权人在没有得到王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行使权利,可能会导致权益受损。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机构或人员,了解具体的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建议在购房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