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水房滑倒了,把门牙磕掉了四颗今年十八岁。我们在学校里有学平险,但是后续修牙保险不管。学校是不是应该承担责任呀?
2024-10-02 03: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如果孩子的伤害是由学校的设施或活动导致的,那么学校应当对其承担责任。 在本案例中,孩子在学校的水房滑倒并磕掉牙齿,这可以被看作是由于学校提供的设施(如水房)存在缺陷或者设计不当导致的意外事件。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作为提供场所和设施的主体,应当对孩子的伤害承担责任。 虽然您提到学校没有购买学生医疗保险,但并不意味着学校完全不需要为孩子的伤害负责。学校可能需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并通过这些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此外,学校也可以考虑是否与孩子家长进行沟通,以寻求解决方案,比如协商费用分担等。 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应积极承担责任,同时也要考虑到赔偿的可能性以及如何与受害者家庭进行协调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