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东省云浮市人,在云浮市区2014年9月份买了一套房子,是和前女朋友联合买的。去年收房子时候发现客厅光线一点都不好,开发商也诚认不好的。下雨天还会有雨水进客厅里面的。经过双方同意退款给我的,最后只退首付款给我,(我还没收首付款的。为什么我供了房贷两年的钱没退给还给我,利息说好我给银行的,首付是10万6千,银行信贷23万。
2025-08-10 10:01尊敬的用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买房屋时与前任女友共同出资,但因质量问题导致无法入住,并且已经同意退款给您。关于贷款部分,由于购房款已支付完毕,按照合同约定,剩余未使用的贷款应由您自行承担。如果您认为贷款款项未能全额退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为您提供帮助。 此外,关于房产质量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严重瑕疵或安全隐患,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申请维修基金进行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