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一年半以前因工伤第四根脊椎骨骨折,有工伤认定书和工伤劳动障碍能力鉴定书9级,赔偿金为两万一千多,我现在还在原单位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向单位辞职,我还能有哪些权益
12天前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在遭受工伤后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如果您决定离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能会享有以下权利。 工伤保险待遇。您可能已经享受了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 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46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具体数额需要依据您的工龄、岗位等因素确定。 职业康复费用。有些地区或行业可能会提供职业康复培训或者补贴,帮助您重新就业或者提升技能。 医疗保障。如果您选择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适当的医疗保障,如定期体检、医疗保险等。 其他福利。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为您提供额外的福利,比如提前退休、特定时期的工资补发等。 请注意,这些权益的具体内容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您与公司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及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劳动法规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