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母去世,精神病女儿无人管,兄弟姐妹和继母谁是监护人657142
14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生父母去世后,如果其子女没有其他法定监护人,那么作为第一顺位的监护人通常应为他们的配偶(即继母),因为婚姻关系中存在一定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这个案例中,你提到的“精神病女儿”没有被提及。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法律规定了由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担任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具体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可能会考虑让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来承担监护责任。 例如,如果你的兄弟姐妹中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成年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并且得到了他们所在社区的认可,那么他们可以成为你的监护人。同样,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继母有能力并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她也可以成为你的监护人。 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考虑到所有可能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及实际情况。建议您与相关的政府部门联系,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如果情况复杂,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也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