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公司领导通知我从第四个月开始,每个月扣除900元的培训费用,直到扣满18个月为止,请问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吗?如果不是的话,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14天前您的问题中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中的培训费扣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因劳动者原因导致培训费等支出无法收回”的情形。 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已经扣除的培训费用。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仲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在争议解决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