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合同、付了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出资方一方名下的情况,其支付的首付款,一般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产权归登记方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要是婚后房本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个算什么,是离婚的时候房子就属于俩人的么,那个首付也俩人平分了么
2025-07-29 11:28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和后续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其次,对于婚后购房,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方一人名下,且贷款也是由该出资方一人承担的,则该房屋原则上应该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承担的,或者贷款金额较大,超出了一般家庭所能负担的程度,那么可能会影响房屋是否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判断。 再次,关于首付款,如果是婚前由一方出资购买,并且没有用于偿还贷款,那么首付款可以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首付款用于偿还贷款,那么这部分资金就被纳入到了共同财产中。 最后,对于婚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首付款的分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详细沟通,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