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找信阳市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件,2017年5月左右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今年17岁,骑的摩托车,对方是行人,当事人是全责,对方鉴定为轻伤,对方医药费花3万,现在浉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诉讼请求:请求当事人赔30万,法院通知当事人4月2号开庭,当事人愿意赔一定医药费,委托意愿明确,愿意接受律师费,今天下午欲委托。
1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原告(当事人)在2017年5月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承担了全部责任,并且对方被鉴定为轻伤。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方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需要由法院依法判决,而不是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因此,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处理此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