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被拆迁户,开发商在没有出示公示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拆迁,补偿政策按2009年地方政策予以补尝,因补偿太低,我们没有同意。他们便以各种恐吓手段骚扰我们正常的生活,如在我们的门前划线建隔离带,雇用社会上部分闲散人员对我们进行恐吓,近期他们又通过某位领导对我进行谈话,(扬言再不搬迁矛头就指向我了,我是一名教师,妻子也没工作,家境比较困难。昨天他们又通过一位熟人转告我的侄子,要我小心为妙,不要当出头鸟,要不丢了工作就不划算了等等…:我很担忧,他们既然有这种想法,迟早会做的到…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您们,
2025-08-05 10:40首先,您应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行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必须依法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如果开发商在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情况下要求拆迁并提出过高的补偿要求,那么您有权拒绝。 其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向当地房屋征收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反映开发商的违法行为。 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补偿事宜,争取获得合理的补偿。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请求法院判决赔偿损失。 同时,您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最后,建议您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尽可能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