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两个女儿,大的5岁,小的3岁,她们都发育慢,现在都在人民医院做康复,大女儿到去年年尾才会走路,小女儿现在还不会走路,两个还在继续康复,为了康复经常跟家人闹矛盾,家人都不想管她们的,我老公也是,关系越来越不好,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我提出离婚,根据法律来判的话会怎么判?
2024-11-27 08:26在考虑离婚问题时,您应该首先考虑的是您的孩子们的福祉。如果您决定与配偶离婚,那么孩子抚养权和子女监护权是双方都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确定抚养归属;对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法院将结合父母双方的情况以及孩子的意愿综合判断抚养归属。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这意味着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让未成年子女留在原生家庭或由原生家庭照顾,而不是因为一方不愿意而强行改变这种安排。因此,在考虑离婚时,请务必充分考虑孩子的需求和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做出最好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