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上房协议书没写公摊面积和实用面积是属于违法吗?公摊面积超过30%可以要说发吗
27天前关于您的问题,我将根据一般的法律规定进行回答。 首先,如果您在签订房屋回迁合同前没有明确约定公摊面积和实用面积,那么这可能被视为一种“默示条款”。默示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行为或习惯形成的一种合同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摊面积超过了规定的比例(通常为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违反了相关法规。 其次,对于是否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来要求开发商重新计算公摊面积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当地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在实践中,如果开发商存在故意隐瞒、欺诈等行为,您有权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并要求其纠正错误。 最后,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同时,也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发票、付款凭证等,以便于后续维权。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