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15日在宁波余姚赛格特东城名苑预定2-1-1802房屋一套,签订购房认购协议书。购房认购协议书上标明单价12004.87元每平,总价1406010元,优惠后单价10295优惠后总价1205769元,当天刷卡10万元,认购协议书上标明定金5万,另交付一万元,其余款项10月20日内付,开具收据定金一万元。10月19日到售楼部告知有10万团购费为避税没有写在协议里,也不会体现在合同里(有录音)但事先并未跟我说,由于协议上有10月20日交款日期,对方也不愿意以协议上价格卖给我,现在我想退回定金能退吗。而且今天20号,由于谈不妥也不会去交钱,对方会不会用这个时间为由不退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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