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律师回复内容我在这家餐厅是4月15号进店的,后来新店开业5月2日被调新店,我是6月4日提出辞职,跟副厨说做到月底,没有跟厨师长说,现在他们让我6月26日办离职手续,说招到人了。我不用做到月底,一个月上满奖金有,还有5天休息(原本一个月事4天休,端午节没让休息,多给1天休.)让我6月26日走,我是奖金也没有,5天的休息也没有,工资是按上一天算一天,还有5天就到月底了。满月可以拿到三千六七,现在走人最多拿两千多,我这该多冤啊?餐厅这样合法吗?
2025-09-04 05:05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已经在该餐厅工作了一个多月,并且已经向老板提出了离职申请,因此老板要求您在6月26日前办理离职手续是不合理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与老板沟通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