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2月我与金姓人做煤炭生意,现金交易结束后向其索要发票。金于同年9月要求我带税金取回发票。15年5月金以发票名头公司在锦州起诉索要货款(无中生有却胜诉)。原告为葫芦岛一家公司我司在鞍山,煤炭由阜新发往鞍山。现金以葫芦岛公司名誉雇人向我催债违法吗?法庭上金承认我不欠他货款。
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金钱纠纷。如果您确实没有欠金的款项,则可能涉及经济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金某声称您欠他的钱,并且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他,那么您需要考虑是否遵守判决结果并偿还债务。 名誉侵权。虽然您否认欠金的事实,但被告金某承认您并未欠款,这可能会导致名誉受损。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保护自己的声誉。 税务问题。如果您认为金某指控您欠账是不实的,您可以尝试通过税务部门或法院进行调查和取证。 法庭上的证词。您提到金某承认您未欠他货款,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会提起诉讼。因此,在法庭上提供证言时,应该谨慎行事,确保您的陈述真实可靠。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保持冷静,仔细审查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同时,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