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名早教老师,我所在的早教中心要求员工缴纳岗前培训费,每月200共计1000元,但实际并没有培训,也就是变相的押金。因为我要考事业单位编制,从面试我就说了这个问题,所以合同上除了正常内容,还单独手写了一点:"**如考上事业编,中心无条 件返还培训费,支持实现心中梦想。**的责任:必须完成所有所带学生未完成课时(利用自己休息时间中心给予相应补偿)"。现在刚考完试,就目前成绩我应 该没考上,然后领导说你没考上培训费不予返还。我是去年11月15开始算工龄的,到今年11月21日写的离职申请,但是9月中请假2个月,现在领导说我工作 不满一年,培训费不予返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要回我的培训费么?
2025-03-14 21:45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工作合同中包含了关于培训费用退还条款,即如果成功通过考试并被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则可以要求退回培训费用。然而,由于您已经参加了考试并且没有被录取,因此您可以依据这一条款向公司要求退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在本案例中,合同条款包括了上述所有内容,但没有明确提及退还培训费用的条款。因此,除非有证据证明培训费用是作为一项附加义务或条件而设定的,否则可能不会构成违约。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退费流程和标准。同时,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