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失独家庭,国家分别给他俩生活费,2018年11月7号,他拿存折让我帮他取钱,补登后折上的100O元没了,工作人员调监控查看,说时常了,要去郑州查,补登取钱日期2O18年8月16号,2018年11年7号下午去一大家的长辈说这事,自家叔叔说前一个多月的5000元的占地钱也丢了。失去儿子后,对他打击很大,随后近几年就得了脑血栓,压迫了语言神经。这些钱是他每天吃饭和吃药的救命钱。 假如这些钱是外边人偷我该怎么报案? 假如这些线是家里人不经他同意私自。从法律上该怎样说。 帮帮可怜无助的人,谢谢
2026-01-04 04:57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收集以下证据。 与银行或金融机构沟通,了解存款被窃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金额、日期等信息。 联系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上述证据以及有关丢失存款的情况说明。 关于法律层面的问题,如果怀疑是他人盗窃,您可以向警方报警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怀疑是家人未经您同意擅自使用或者挪用,您需要保留好所有的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尽快与家人进行沟通协商解决争议。 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请务必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您能够早日得到妥善解决,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