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事情不知道怎么办了。麻烦给我出谋划策一下。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 你好,我有个事情不知道怎么办了。麻烦给我出谋划策一下。谢谢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拉萨租的房子,当时因为个人原因,回内地了,手机也丢了。和房东联系不到。然后我就让老乡去找房东,给她说了我还要来的。当时还欠了房费。我让老乡把房费都给她送去了。但她还是把我的东西搬出来放在院子里了。时隔不到一年吧,我到拉萨后就去搬东西,但是发现贵重物品都没有了。我问房东她说没有见到。然后我就报警了,派出所现在说他们没有办法 ,让我去法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物品价值大概十几万吧?
2024-07-19 18:40您好!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您在租房过程中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以及您与房东的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房东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行为导致房屋无法使用或者损坏严重,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其次,关于贵重物品丢失的问题,建议您先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购买凭证、发票等,以证明这些物品的价值。同时,如果您有保险的话,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理赔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寻求帮助。 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表达您的诉求并请求解决问题; 联系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可以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